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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期间辅导员家访的活动方案


2011-12-26 09:29: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落实< 教育部关于做好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办字[2011] 40号)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学院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形成学院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强大合力,将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形成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好机制和总体水平的提高。
一、活动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协调此次家访活动。各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代表为主体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活动主要安排在春节前,主要针对各年级、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生、贫困生,心理问题严重或思想行为偏激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家访,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了解学生或其家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实使学生及其家长感受到学院领导的关心与爱护。
三、活动的经费
学院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购买走访家庭慰问品及家访人员的交通等费用。
四、走访学生的确定
以青岛市七区、五市为主,省内为辅。各系根据所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2011年度特困生、贫困生名单、特殊群体学生档案,初步拟定10-12人的名单,经系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学院领导小组审批,学院最终确定40人的名单为走访对象。
五、活动的要求
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原则上每名辅导员均要参加此次活动,至少走访一个学生家庭。
各系要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和家访纪律教育,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和家访人员的出行安全。家访期间以不给被访家庭增添困难和麻烦为主要原则。
家访结束后,参与家访的辅导员要提交一份家访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可附必要的图片资料)。
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家庭的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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